营政办公开〔202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10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文件要求,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方式,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2022年第10次常态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44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常态检查,检查率100%,发现不合格网站1个,总体合格率97.72%;市政务服务网不合格(存在5个空白栏目)。
检查发现:盖州市政府、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存在多条错误链接,鲅鱼圈区政府、盖州市政府、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网站存在多处错别字。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各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常态抽查,共检查132家,检查率100%,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网友找错办理情况
本月“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2条,其中问题属实的留言1条,问题不属实的1条,已全部按时办结。
二、近期工作要求
(一)加强网站栏目内容质量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栏目内容质量管理,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推进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及时。要在信息发布前使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纠错系统,有效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的监督管理。一是政务新媒体每周至少更新1条信息,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更新应提前报备。二是要严格按照国办、省办要求做好政务新媒体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及时登录“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变更备案和注销关停,在注销前要继续保持更新。三是对于注销关停的政务新媒体要注意留存第三方平台关停证明等截屏材料,在加盖本部门公章后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三)按时完成网友找错答复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每个工作日要定期登陆“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查看网友找错信息,找错信息务必要及时处理,如实填报,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保我市如期完成网民找错答复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报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自检自查,做好问题整改。对于本次通报的问题有关部门要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政府楼1043B房间)。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