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城乡社区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功能,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35号)和《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营政发〔2021〕1号)精神,结合营口市实际,市民政局联合31家相关部门,起草了《营口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按照《营口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要求,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从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2月16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截止2022年12月16日,收到反馈建议7条,结合工作实际,采纳部分建议。
特此说明。
营口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