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市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建立重要电力用户准入退出机制,提高应对电力突发事件能力,提升电力运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防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按照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市工信局起草了《营口市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根据《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营政发〔2014〕4号)要求,为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编制质量,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29日通过营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3年3月31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