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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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
邮 编:115000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营口市站前区银和医院新建100张床位项目 |
营行审〔2023〕52号 |
2023/3/21 |
营口港仙人岛码头有限公司货种变更(新增液体石蜡)项目 |
营行审〔2023〕55号 365体育app手机版下载_365bet体育在线投注官网_365bet电子游戏 |
2023/3/21 |
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流化床氢气炼铁中试线项目 |
营行审〔2023〕56号 |
2023/3/21 |
营口征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000吨/年氰乙酸及酯系列产品项目 |
营行审〔2023〕60号 |
2023/3/23 |
环评批复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tp3BL--ghIbwY6w8aPwjsQ?pwd=9qq3
提取码: 9qq3